关于申报2024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研发项目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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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7-30 16:55 中施企协科委字〔2024〕35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推动工程建设行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企业自荐的方式。工程建设行业的勘察、设计、施工、装备、材料和科研等企业均可以自主申报。 二、申报类别 面向工程建设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分为“揭榜挂帅”项目、重点研发项目、面上研发项目和青年创新项目。 (一)“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四个面向”的要求,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能够带动产业进步,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 (二)重点研发项目主要面向行业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产生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具有巨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对行业科学技术水平有明显提升作用。 (三)面上研发项目主要面向工程一线技术难题,能够产生国内先进及以上的自主创新成果,有效提升工程建设效率、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四)青年创新项目重点支持有创新潜力的一线青年科技人员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 鼓励各企业积极申请“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详见附件2)。重点研发项目申报应紧扣立项指南建议的内容和方向(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应围绕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发展方向,聚焦行业重大技术问题,围绕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开展科技攻关。主要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应用基础科学; 2. 重大战略工程规划及核心关键技术研究; 3. 先进工程装备; 4. 高性能工程材料; 5. 工程智能设计技术及软件; 6. 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及配套装备; 7.“双碳”目标下工程建造技术创新。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应符合协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应聚焦、务实、科学,项目名称需根据研究方向具体化。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物质基础,且管理运行规范。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 “揭榜挂帅”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中施企协和央企总部首席专家优先;面上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施企协科技专家优先;青年创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不得超过40岁。 (四)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研发费用的资金实力或筹措能力。其中,“揭榜挂帅”项目须达到500万以上,重点研发项目须达到300万以上,面上研发项目须达到100万以上,青年创新项目须达到30万以上。 (六)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七)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申报。 五、申报资料及方式 (一)申报项目应提供立项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研发经费投入保障证明等材料。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采取在线填报的方式。由项目负责人注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工作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地址:http://kj.cacem.com.cn,点击“个人注册”),登录后选择“科研立项”模块,按要求填写科研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立项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六、其他事项 (一)中施企协科研项目研发经费主要采取企业自筹的方式。 (二)经中施企协科委专家评审并同意立项的科研项目,可以作为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支撑。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并于9月3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七、联系方式 陈虹文 010-63253477 孙 鹤 010-63253419 李醒冬 010-63253478 附件: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关于申报2024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科技研发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