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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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6-15 16:56 鄂建协﹝2023﹞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造与施工水平,我会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武汉市),其它地市(州)城区2万平方米、各县(市)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建筑工程;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群体工程;其他具有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总投资超过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3.申报的工程开工手续齐全、投资到位,具有完善的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 4.工程开工后,主体工程完成前,主体结构完成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2月31日。 5.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6.在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7.应建立建造过程中碳排放与碳吸收建造措施,汇总计算碳排放量。 8.申报绿色建造项目应为EPC合同,且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立项 1. 企业自愿申报 2. 各地市(州)建筑业协会按申报条件择优推荐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工程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中央在鄂、省直会员企业可直接报省建协秘书处。 3、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申报表》,绿色施工实施策划方案,相关文件扫描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首尾页、业主设计监理三方支持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sjx2016@163.com。申报表纸质版1份盖章后报送省建协秘书处,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二)过程检查 1.申报单位应在工程项目主体完成80%左右,向湖北省建筑业协会提出过程检查申请。 2.过程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听取项目开展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情况汇报、现场检查绿色施工开展成效、检查绿色施工相关内业资料。 3.申报单位应组织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参会,并针对项目开展绿色施工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4.申报单位现场留存专家意见书,以备验收评价时使用。 (三)申报验收 工程竣工取得验收报告后提交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验收评审申报表,同相关资料一起报送湖北省建协秘书处。 三、组织评价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依据《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修订)从协会专家库抽选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价。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文敏 电话:027-87362225 1862709153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804室 附件:《202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绿色建造暨绿色施工技术应用工程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