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23年大型建筑施工企业 总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二维码
270
发表时间:2023-04-06 14:40 鄂建协﹝2023﹞27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 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举办2023年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院培﹝2023﹞7号),我会将按文件要求组织推荐我省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工程师培训推荐条件 特级或一级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任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主管技术工作的副总经理。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由我会按照推荐条件在上述企业中遴选推荐。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7日--21日(17日全天报到) 杭州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等由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专项经费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培训结束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结业证书。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参加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学时,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审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 3、请参训学员于4月9日前,将“推荐学员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zjb6062022@163.com的同时发送至省建协秘书处邮箱:865112849@qq.com,以便汇总推荐。 五、联系人和电话 省建协联系人:罗文敏 联系电话:027-87362225 18627091539 附件:《关于举办2023年大型建筑施工企业总工程师线上培训班的通知》(院培〔2023〕7号)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