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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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8-06 08:2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新冠疫情,我省部分城市也陆续出现外地输入性新冠肺炎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住建部门、各企业要迅速进入战时状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思想要重视、态度要坚决,行动要迅速、措施要严格。严格执行我厅印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厅字〔2020〕225号),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的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和有关提示提醒,认真落实“快、狠、严、扩、足”要求及分类处置原则,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坚持人物地同防、点线面结合,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严抓细抓落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要求,迅速完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督促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点地区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8月份开始,各市、州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要汇总报送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二是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派专人值守。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并设专人看守,进行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是严格排查进场人员情况。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要严格检查接种疫苗情况,采取手机扫码、红外测温、人脸识别等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严防国内、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落实对材料、设备进场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疫要求,对确需来工地的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扫码、消毒、测量体温和口罩发放佩戴等工作。 四是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开展2次以上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所有务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准带病作业,并立即进行隔离观察,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处置。对经常外出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五是严格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办公区、宿舍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网上办公、视频电话会议,倡导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教育等,班前教育和交底应分散进行。要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的流动,减少聚集。适当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要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就餐人员聚集。 六是严格施工现场卫生消杀。各在建工程项目要根据现场人员数量配备足量的酒精、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项目工地要建立日常消毒台账,每天至少2次对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未在施工现场纳入统一管理的职工宿舍,要建立寝室专人负责制,组织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工作,定期报告人员流动和健康状况。 七是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的不文明行为,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八是加强暗访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率先垂范,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工地的管控。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加强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工地封闭管理情况和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工地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 九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地住建部门主动加强与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掌握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及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联动方案。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与所在地街道、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实行联管联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尽快报告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出现现场人员被确诊感染,应第一时间全面停工,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密接人员排查流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日 |